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中山市黄圃镇新一顺纸品厂委托广东高普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中山市黄圃镇新一顺纸品厂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组织专家评审后自行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27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投诉电话:12369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山市黄圃镇新一顺纸品厂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71号马新物流储运有限公司B1仓库
建设单位:中山市黄圃镇新一顺纸品厂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高普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广东志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71号马新物流储运有限公司B1仓库(东经113°21´17.22”,北纬22°41´142.73”),本项目从事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用地面积1248m²,年产纸箱198吨。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环保档案资料齐全。
(一)废气处理设施
印刷工序有机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处理设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中山市黄圃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印刷机清洗废水交由中山市黄圃镇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三)噪声处理设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统一处理;生产废料分类收集后出售给资源回收单位;项目配套建成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废油墨及其包装桶、废弃印刷版、沾有油墨的废抹布等危险废物以容器或防漏包装物盛装放置于临时贮存场所内,收集后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无。
2在线监测装置
无。
3其他
无。
三、验收监测结果
广东高普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山市黄圃镇新一顺纸品厂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高普检字 :NO:(2017)第YS0321号)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二)无组织排放废气
无组织排放:印刷工序废气(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仙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三)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纳入中山市黄圃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中山市黄圃镇新一顺纸品厂与中山市黄圃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清洗废水转移合同,印刷机清洗废水无外排。
(四)噪声
工业创业厂界环境噪声昼间所有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五)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统一处理;生产废料分类收集后出售给资源回收单位;废油墨及其包装桶、废弃印刷版、沾有油墨的废抹布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六)公众意见调查
根据环评及环评批复文件,项目无需公共意见调查。
四、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即中山市黄圃镇新一顺纸品厂)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中山市环境保护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中山市黄圃镇新一顺纸品厂
2017年11月30日
文件名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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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黄圃镇新一顺纸品厂竣工验收意见函(一期)20171124.pdf | 下载 |
中山市黄圃镇新一顺制品厂新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一期).pdf | 下载 |